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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万金体育   编辑:李清敏   查看: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 江 师 范 学

内师委发〔201770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学校制定了《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

20171226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调研效果。校领导每年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校领导每年到分管部门、联系二级学院进行专题调研不少于6次,同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建议,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二级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开展调研工作,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2.减少陪同人员。校领导到基层调研要减少随行人员数量,不搞层层陪同。

二、加强民主办学

3.加强民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内江师范学院章程》《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严格办事程序,简化和优化办事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通过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师生员工代表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全委会,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代表人士以及工会、教代会等群团组织在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党员校领导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的联系交友制度。

4.畅通意见渠道。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推进工作落实

5.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和负责检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作风效能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6.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工作督办机制,对学校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督察督办;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深化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党代会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检查。相关校领导对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常委(扩大)会和校长办公会决定执行情况要加强组织落实和限时办结。对因不作为、失职、渎职使重点工作未完成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精简会议活动

7.控制会议和活动安排。严格控制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举行的考核、检查、评比活动。从紧控制学校部门召开的会议,能不开的会就不开,能合并的会就合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质量。精简参会人员和参会时间,由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4次,每次时间不超过半天。学校党委和行政召开的重要会议,确需安排大会交流发言的,原则上每次不超过4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除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确需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提高讨论质量,发言要简明扼要、紧扣主题,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减少一般性表态。校领导一般不出席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举行的日常性活动和会议。

8.简化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川委办〔201411号)、《内江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491号)、《内江师范学院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内师委发〔201751号)。有关上级部门或兄弟高校来人来访、调研交流的接待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接待中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献鲜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到名胜古迹、景区参观。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工作餐1次,严控陪餐人数和标准,不上酒,不提供香烟。

接待外宾严格执行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外宾在内江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宴请严禁讲排场,不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按外事礼仪需赠送礼品的,应连同接待计划一并报批。从严从紧控制外理接待经费。

二级学院、科研机构、业务实体等二级单位因教学活动、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发生的业务接待,实行单独管理、从严控制。

公务、业务、涉外接费报销凭证应包括接待公函、审批表、清单、用餐菜单和原始发票。严禁用公款进行私人宴请和其他非公务接待活动。

9.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严格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五、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数量。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废改立”工作,对党委、行政发文加强统筹、从严把关,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应内容详实、观点明确、篇幅简短、文字精炼,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提高办公自动化使用效能,除上报、存档需要外,一般不印发纸质公文。

11.规范简报发送。除学校办公室以《内江师范学院简讯》编发学校有关重要工作与信息外,其他机关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再自行编印简报信息。简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2500字以内,一般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电子版。纸质简报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内容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六、规范出访活动

12.规范差旅活动。严格控制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赴外地出差频率。不得使用公费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社会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除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组织的疗养活动外,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差旅标准,对差旅报销凭证加强审核。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因个人学术出差,有关费用须从本人科研项目中支出。

13.严格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除特殊规定外,因公出国(境)须办理因公出国(境)护照或通行证。出访应有明确的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出访团组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学校实行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与人选建议申报审批制,如确有工作需要,学校二级单位单独组团出访,须在年度出访计划中申报并经学校批准。每次因公出国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不出机场的除外,下同),在外停留不超过10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下同)。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1国不超过5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出访3国不超过11天,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短期出访团组人员构成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短期出访同一任务团组一般不超过6人。因科研工作需要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或进行合作研究,须按照规定报批,经费由其科研经费或专项业务经费承担。

七、改进新闻报道

14.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学校新闻报道工作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师生员工,重点报道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活动和显著成就,从严控制一般性会议活动报道。

15.简化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等,简化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报道的数量、字数,优化会议活动报道的内容和结构,突出新闻报道的工作导向。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800字。校领导班子内部的其他会议以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业务会议等,可在学校新闻网、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网站发消息,学校中文网站主页“学校要闻”“校园动态”栏目、校报不作报道。

16.规范调研、会见等其他新闻报道。一般性的调研工作、校际间的互访与礼节性接待、会见活动不作报道;其他活动确需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减少报道频次;对于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校领导报道事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从严掌握。

八、加强请假制度

17.严格请假报备制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出差、出访,离开内江休假、学习,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学校党政正职要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备;副职校领导要分别向学校党政正职报告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处级干部除了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报告外,须向校长书面报告,并报所在单位办公室备案。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九、厉行勤俭节约

18.坚持勤俭办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会议费报销管理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除特定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包)、笔记本、笔等用品。所有会议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会场布置要俭朴大方,工作会议(含座谈会、汇报会)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放置水果点心、不制作会标或背景板。加强固定资产申购、使用、管理工作,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加强公用房管理,校领导和中层干部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

19.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各类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和科研经费使用效能,保证专款专用,加强相应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校内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并经公示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严禁以各种名义相互吃请、赠送礼品、礼金等。从严控制各类加班劳务费发放,校内一般性工作会议原则上不向参会人员发放误餐餐券。

20.加强廉洁自律。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要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建设和党内两个《准则》,以及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三个《条例》要求,模范遵守“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不得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备制度,如实及时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带头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十、加强督促检查

21.坚持领导带头。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师生,带头解决实际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又要严管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22.加大督查力度。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巡察办)、人事处要把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巡察办)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对各部门、二级学院落实本办法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的事项和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有关人员要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4.2013年1月11印发的《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内师委发〔20137号)同时废止。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年12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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